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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第二课堂外语教学实践活动暂行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7-04-10 浏览次数:

第二课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对第一课堂理论和实践教学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施和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规定教学任务的重要途径。

为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体现我院本科培养新方案对实践教学创新的要求,围绕“精外语、懂经贸、强实践、广适应”的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更好地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要求,为了加强对学生第二课堂的管理,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促进第二课堂活动正常、健康的开展,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体系,特修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一、第二课堂的界定

本办法涉及的第二课堂活动指由外国语学院组织的,以外语学院为依托的,面向全校外语专业及非外语专业学生开展的,旨在提高学生外语应用能力的外语类竞赛和比赛等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管理,第二课堂活动由外国语学院设立的“第二课堂外语教学实践活动中心”(以下简称第二课堂活动中心)组织实施,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及相关学生社团配合。第二课堂活动中心设主任1人,接受院长及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

三、活动内容

本着“少而精、形成品牌”的原则,第二课堂外语教学实践活动以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陕西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等组织的全省和全国范围的各种英语竞赛为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演讲赛、辩论赛、写作和阅读大赛、英语风采大赛,以及一些重大的日语竞赛等。

四、活动原则

1、自愿性原则:由学生根据自己个人的兴趣、 爱好、特长自由选择,自愿报名,由第二课堂辅导教师审定后交学校第二课堂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2、计划性原则:第二课堂活动必须有计划和教材,做到辅导教师落实、活动内容落实、计划和教材落实、活动地点落实;

3、多样性原则:活动内容多样化,活动形式多样化;

4、量力性原则:必须根据学校财力、物力、教师和学生的实际来确定第二课堂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当然,绝不允许以量力性原则为借口而不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5、课余性原则:第二课堂是第一课堂必要的延续和补充,常常起着第一课堂所不能代替的作用,但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不能并列平行的,更不能取代第一课堂;只能以第一课堂为主,课余时间才能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五、活动计划及报批

为保证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实施, 由各社团组织根据本方案制定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课程计划,项目内容、活动安排和指导教师按专业、分学期列出学生参加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课程计划。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第二课堂活动中心应将本学期的第二课堂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场所和经费预算)上报第二课堂活动中心。

2、第二课堂活动中心主任初审,并报送学院审批,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中心备案,学院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开展活动。

六、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活动宣传由第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要力争让学生知晓第二课堂的开展情况,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并做好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登记工作。

2、第二课堂活动经费。每年学院划拨一部分经费专门用于进行第二课堂活动建设,各团学也可自筹一部分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各种竞赛的奖励、所需物品的购置。奖励应按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进行。

3、我院第二课堂活动经费由教学副院长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4、每项活动必须由实践活动中心指定专人作为指导教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和考核。

5、举办活动要及时总结报道,应安排专人负责拍摄和写稿。

6、举办活动要自觉维护活动秩序,充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学院或有关部门。

七、学生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学分认定依据《西安财经学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八、本管理办法由外国语学院第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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