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我院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科研课题,解决教师申报课题所产生的打印费用,并进一步完善我院的科研奖励与资助机制,现对各级各类教学、科研课题的打印费用资助做出如下规定:
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其他项目层次认定,见《西安财经学院项目管理办法》。
1、课题主持人必须是我院教师,且课题组成员半数以上为我院教师;
符合各级各类研究课题的申报要求,通过校科研处初审的项目,在我院科研秘书处进行申报登记后,负责人可凭正式的打印发票在规定的资助范围内,到学院办理报销手续。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如有新的研究课题打印费资助规定则此办法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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