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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6-2018聘期超额业绩津贴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

按照学校《关于2016-2018聘期绩效工资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8年12月6日,外国语学院召开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批准了《外国语学院2016-2018聘期绩效工资结算方案》。现将2016-2018聘期超额业绩津贴奖励范围予以公示。

一、奖励范围

依据学校《通知》规定的“超额完成聘期任务、对学校和学院重点工作、学院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有较大贡献人员”,主要包括:1、完成和超额完成聘期科研任务者;2、已经发生,之前也已同意或批准按劳务费发放,但按照财务处新规定无法再按劳务费开支的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教学大纲编写者和培养方案制定者,2018年学生互联网+比赛指导教师,英语专业评估及整改评估主要参与者,新增商务英语专业调研论证及申报者,科研基地论证申报者和研究方向负责人,日语专业学士学位点申报主要参与者,首次大学英语方向性课程开设者,对学校和学院重大工作有重要贡献者,2018年全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模考试卷评阅者及2018年全国日语专业四级考试监考者等)。

所有奖励在个人应发绩效津贴的基础上累加,以本人所聘岗位2018年绩效工资年标准的15%为上限;张晓燕(超额完成科研任务,且对完成学校下达的单位高层次科研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1人以本人所聘岗位2018年绩效工资年标准的20%为上限(需提供单行材料报学校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奖励人员

1、完成和超额完成科研任务者

王奇民、郑丽、郭永生、杨宪平、赵青、纪奕娜、王婷、张晓燕、付星、赵红霞、

房慧、李莹、马雪燕、张奕雯、马聪丽、邓夏、俞潇、胡妮、高和栋

2、完成其他任务者

“完成其他任务者”指第一条“2”中所涉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或当时批准的金额进行奖励。

如有异议,请于12月11日前向外国语学院反映。电话:82348288

外国语学院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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