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7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我校2017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现将本次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1.英语四级考试: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1:20
2.英语六级考试:2017年12月16日下午15:00--17:25
长 安 校区:2号教学楼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南侧教师休息室;
1号教学楼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教师休息室;
翠华西校区:教学楼二层、三层、四层、五层教师休息室;
长 安 校区:2号教学楼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南侧教师休息室;
1.严格遵守《CET监考员守则》,熟练掌握《CET监考员操作规程》内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试当天四级上午8:00(六级下午14:00)准时到达监考考区考务办公室;监考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手机、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进入考场,决不允许监考人员将考场内的相关信息上传互联网;
4.负责检查考生证件即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确认考生身份、及时发现并阻止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
5.监考教师关闭手机并装入密封袋后才能领取试卷进入考场。在考试开始前必须要求考生关闭手机并将手机放至指定位置,并提醒考生在考试开始后发现未将手机上交,即以违纪论处;
6.考试中如出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考区考务小组妥善处理;
7.负责考试期间考场考试材料、试卷的清点、保密、保管工作;
8.考试结束后,试卷等材料经考务人员复查后进行装袋、密封及上交;
9.负责填写考试记录和试卷袋封,对考试中的违纪、作弊等情况如实填写,如实填写并出具相应作弊情节的证明材料,收齐有关资料(证件、手机、夹带等)
外国语学院安排四名英语专业教师(长安校区3名,翠华西校区1名), 负责四六级听力考试监听工作,需自备听力设备,并用耳机收听;
具体监考安排,可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监考教师安排分校区名单》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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