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务处登记并审核2015年度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登记并审核2015年度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要求,教务处现对2015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登记并审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教学研究成果((1)教学研究项目;(2)各类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3)教学研究专著;(4)教材;(5)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6)各类教学奖励。)的老师,请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符合文件中规定的教学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论文须“知网”下载),送交外国语学院综合办(教务305室)。
注:一、 凡2016年2月之前已经外国语学院统计审核过的成果,不必再提交统计。
二、各类教学奖励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于4月29日前送交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三、2015年学院审核时使用“用稿通知”的成果,此次要提交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外国语学院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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