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行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与量化,请各位老师于2015年10月23日前将科研成果交学院教学秘书处。具体内容包括:
1. 学术期刊原件及复印件(期刊复印件含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 课题原件及复印件(含立项合同或立项书,相关立项文件);
3. 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4. 用稿通知(加盖红印),并须附交款凭据;
5. 其它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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