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青年教职工住房情况进行摸底的通知
青年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青年教职工住房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处将对本校青年教职工廉租房需求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截止2014年8月30日前入校的40岁以下(含40周岁)无房(不含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周转房)的专任青年教师和在岗青年职工。
二、有关要求
1、本人要填写申请统计表并加盖部门公章。已婚教职工双方均为本校职工的只能一人申请。
2、请将统计表于2014年11月6日前报国资处房产科437办公室。
联系人:闫洪波
联系电话:81556200
附件:西安市高校青年教职工廉租房需求摸底统计表.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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