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2015 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
根据陕西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文件《关于组织陕西高校参加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大外研字[2014]0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进一步实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经学校同意,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15年(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15 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 简称NECCS)。本竞赛是全国性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面向大多数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精神,其影响力受到社会广泛认可。本竞赛在教育部领导下,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举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机构:成立“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西安财经学院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外国语学院。
2.竞赛内容:本竞赛注重英语“双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查力度,突出考查大学英语学习阶段应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译五方面的技能,特别是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完善初、决赛听力测试和决赛口试,加大语篇层次上的语言运用能力考查,同时设计一些考察智力和综合运用英语能力的赛题,以增加试题的区分度。
3.竞赛对象:我校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考试题型为A类、B类、C类、D类、E类。A类:研究生;B类:英语专业本、专科生;C类:非英语专业本科生;D类: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E类: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和其他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参加)。
4.竞赛时间:初赛: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决赛:2015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5.竞赛方法:本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时间均为120分钟;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初赛和决赛,初赛和决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
6.报名方法:学生以班或个人为单位报名,报名费为每人30元(根据陕西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文件《关于组织陕西高校参加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二项第二款规定)。
7、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2月05日。
8.报名地点:长安校区:实验楼212室;翠华西校区:外国语学院206室
9.奖励办法:本次竞赛设辅导教师和学生四种全国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学生均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10.联系电话:长安校区:81556395,13259449973;翠华校区:8234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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