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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统计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31 浏览次数:

关于统计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按照学校《关于2014年暑假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职工8月29日收假,8月30日正式上班。请各部门安排专人如实统计教职工报到情况,并于9月1日(星期一)上午12时前,先将本部门人员报到情况统计表(附表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邮箱,并在9月5日(星期五)前整理好有关书面材料报送人事处劳资科。具体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电子版材料要求

各部门应以教职工新学期开学时的本人签到记录为依据统计教职工报到情况,填报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未到人数,并列表填报未按时报到的人员姓名和未报到原因(如出国、进修、病假、事假、产假等)。

2.报送书面材料及要求

①未报到人员属因公出国人员的,要注明出国事由、出国时间、现在何地和应回校报到时间;

②未报到人员属进修人员的,要注明进修时间、地点和应回校报到时间;

③属请假人员的,要附有关同意其请假的书面材料;

④属未按时报到、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要指定专人设法联系本人或家属,了解其现时的具体情况,并附材料如实说明联系情况;

⑤对其他原因未按时返校上班人员,所在部门应书面说明未返校事由 ;

⑥各部门报送的书面材料应由考勤员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部门负责人同时应将本单位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报告部门主管校领导。

3.各单位在书面上报教职工报到情况时,对此前已上报、但目前仍未处理的长期不在岗人员、出国超期人员及长期病(事)假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人员,须单独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其本学期开学报到情况,同时单位需根据相关文件政策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4.根据西财党发(2013)19号文件,假期中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开学报到后,应于10日内向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报到,并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人事处统一管理。

5.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统计工作要全面、准确;要关心职工、掌握动态,杜绝情况不实、事实不清。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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