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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2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西安财经学院2014年党政工作要点》的精神要求,学校决定进一步重申劳动纪律,强化考勤考核,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校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专职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均实行坐班制,在工作时间全部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迟到、早退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教师按要求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人代课。

二、教职工要按时参加学校或部门组织的会议和集体活动,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遵守会议和活动纪律,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兼职。教职工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和参加会议,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办理请假手续。

三、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人员的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部门要指派一名负责人分管部门考勤工作,并选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考勤。工作人员在考勤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擅自放宽条件批假,对不在岗人员及时申报,不弄虚作假。每月5日前向人事处劳资科报送部门上月考勤。

四、教职工因故不能到岗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教职工因病、因事、因生育等原因不能在岗工作的,须按照《西安财经学院考勤管理办法》(西财院人字[2005]17号)的有关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并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各类假期期限和待遇等均按《西安财经学院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各类因公(私)出国人员,不论由何部门派出,均需先向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准假后才可办理出国手续。出国人员应按时回国,并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

五、对教职工违反考勤制度,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事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执行教职工考勤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各部门领导也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制度从严执行请销假制度,切实负责,严格要求,加强考勤管理,对违反考勤制度者提出批评,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院长办公室 人事处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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