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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4-10 浏览次数:

为了便于对科级干部进行考核评价,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根据《西安财经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2012年10月修订)》,结合外国语学院的实际,制定本测评实施细则。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

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在每年年底与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同时进行,考核主要通过述职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按照考核预告、撰写述职报告、测评、汇总干部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等程序进行。

(一)外国语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贺金安 王奇民

成员:茹平 郑丽 杨宪平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日常工作。

(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发布考核预告,干部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三)测评。被考核干部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综合测评。科级干部测评内容包括群众测评,考核测评小组测评,主管领导测评3部分,测评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群众测评。被考核干部在外国语学院全体人员范围中进行,由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测评会,考核领导小组发放回收相应的测评表。

2、考核测评小组测评。考核测评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干部的述职报告情况并听取教职工代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进行综合考核打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发放回收测评表。

3、主管领导测评。由外国语学院主管领导对其所主管的科级干部进行考评打分。由考核领导小组发放回收测评表。

(四)统计汇总测评结果。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测评表的发放与收回

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由外国语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在考核现场统一发放、收回并进行统计。

群众测评、考核测评小组测评、主管领导测评在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的群众测评会上相应的范围内发放回收。

(二)年度考核测评表的使用方法

年度考核测评表中,按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要求,分别列出了相应的参考分值。在测评时,应参照各项指标的分值标准,结合被考核干部的工作实际,客观、公正地打出相应分数。

三、考核成绩的统计计算

(一)对测评分的汇总办法

为保证计分的客观性,统计计算测评分数时,对群众测评分要取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其平均分,作为该单元的测评分。

考核结果以测评分为依据,按不同的“权”值进行汇总,具体为:

综合得分=群众测评平均分×40%+考核测评小组测评平均分×20%+主管领导测评分×40%±奖惩分

(二)计算某干部的各部分测评平均分:

群众测评平均分=

上述公式中,m为去掉的极端值的个数。

四、测评的要求

(一)参加测评的所有人员应本着对工作、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在全面衡量干部情况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二)实际参加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测评人数的2/3以上。

(三)《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中给出了相应的测评内容和分值,应在相应的分值范围内打出相应分数。

五、本实施细则由外语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群众测评)、(考核测评小组测评)(主管领导测评)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群众测评)(考核测评小组测评)(主管领导测评)

序号

姓名

职务

得分

填表说明:

1、考核内容及分值为:德15分;能15分;勤15分;绩45分;廉10分。

2、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具备优秀资格;综合得分70-89的可确定为称职;综合得分60-69的可确定为基本称职;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3.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科级干部优秀比例只能一名,所以90分以上只能一人,否则为废票。(主管领导测评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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