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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7 浏览次数:

各支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我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西财大党发〔2021〕25号)精神,现就我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西安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分配表》,学院共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和先进党支部1个。

二、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院,按规定正常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具有一年以上党龄的正式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院基层党委、党支部负责人及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且累计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者。

3.先进党支部:组织关系隶属学院的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处级领导人员要从严掌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上报。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2.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3.先进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聚焦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双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在新时代教育追赶超越中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有关要求

1.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支部要切实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增强党员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提振追赶超越精气神,凝聚教育高质量发展正能量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要激励广大党员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师生中创先进、争优秀。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干劲、评出氛围。

2.各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在学院范围内推荐,做到好中选优。要在民主推荐或评选的基础上产生。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经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后,由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然后按照所分配名额等额报送党委组织部,经校党委会研究批准。

3.各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或党员大会,传达学校党委文件,对评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组织评选,并于2021年4月28日17:00前将推荐名单报学院综合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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