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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5 浏览次数:

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2016年“实践教学活动周”及西财2015-2016学年校历安排,7月9日至7月22日期间为实践教学周。安排和要求如下:

1、实践教学周尽管不用上课,但仍为本学期法定上班的一部分。7月23日前不得离校,否则按缺勤考核。

2、实践周内,学院将举办学术讲座一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得请假。

3、据学校安排,各系、教研室必须组织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教研活动,进行实验教学观摩,研究实践教学改革等。

4、各行政部门照常上班。

5、系、教研室、行政各部门编写本学期工作总结,研究编制下学期工作计划。

望大家自觉遵守。

外国语学院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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