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师范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5]17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重视该项工作,将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有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到国内重点高校进行访问研修。国内访问学者经历今后将做为教师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条件之一。(重点支持省外学习)
1、选派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原则上不推荐在读博士,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原则上不资助博士研究生。
2、推荐名额和资助方式: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1人(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可推荐2人),青年骨干教师项目教育部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学费,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我校自行资助,资助标准为8000元/人。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提供的经费资助。
4、被推荐者应提前与所访问院校的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所选专业应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于2015年5月8日17:00前将推荐人的《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和《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