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重点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4年陕西省教育厅启动实施“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简称“人文英才计划”)。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5〕2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第二批)“人文英才计划”申报工作(陕教高办〔2015〕5号),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恪守师德,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
(二)在高校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领域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四)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战略性、前瞻性构想,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工作;
(五)截至2015年5月1日,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第二批“人文英才计划”拟遴选学者50名左右,我校申报限额为7名。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审遴选推荐候选人,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议遴选,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准通知。
2.5月4日(周一)上午10点前将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7份)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各部门仔细核对申请书有关情况,择优推荐,排序后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注: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教师、学院相关人员责任。
1.第二批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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