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西安财经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我校科研工作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好科研项目的基础研究工作,培养学术团队,凝炼研究方向,现对2014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201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围绕“积极引导、突出重点、培育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促进我校科研成果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由数量向质量转化,不断推动我校各项改革的深入开展;积极推进科研机构建设,以基地建设带动稳定的学术梯队的形成;以稳定的学术梯队的形成,明确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以求实创新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和解决陕西省及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1.2014年度校级课题立项分为研究基地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研究基地项目分为省部级研究基地项目和校级研究基地项目,省部级研究基地项目总资助额度为10.5万元,现代企业管理中心、陕西国防科技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统计研究中心、西安统计研究院、陕西省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资源环境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陕西省信用研究中心各资助1.5万元,各基地设立项目不得超过2项。校级研究基地项目总资助额度为1.5万元,西部农村公共经济研究中心、文化资源与产业研究中心、西部法制研究中心、现代管理决策与对策研究中心、文学创作与文体学研究中心各资助0.3万元。校级一般项目总资助额度为3万元。
2.基地研究项目由各基地根据研究方向,发挥学术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整合优势资源团队,结合基地自身发展的优势特色方向,负责组织项目的招标,并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基地学术委员会审定推荐。各基地将推荐立项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于2014年 6月25日前统一报送校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3.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校教师,课题组成员也必须以本校教师、研究人员为主,校外人员不得超过课题组成员的1/4。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校级一般项目的申报者应当是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及研究人员,校级一般项目,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得参与申报。各部门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于2014年6月25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每项项目50元评审费,请报送材料时一并交讫。
5.凡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及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2014年校级课题的申报。
6.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课题,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部门同意,方可申报。
7.所申报课题力争做到具有学术创新性,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计划内容详实,研究方案可行性强,技术水平先进,研究经费预算合理。课题研究成果应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并能够在一至两年内完成。
8.项目选题可参照本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指南》及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规划办等有关课题的申报指南,也可自行拟定题目。
9.《申请书》及《申报项目汇总表》请登录科研处网页下载。
1.省部级基地项目成果结项要求:提升为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发表权威论文一篇。
2.院级基地项目成果结项要求:提升为厅局级及以上项目或发表一类核心论文一篇。
3.院级一般项目成果结项要求:培育为厅局级及以上项目或发表二类核心论文一篇。
所有发表论文必须进行标注:西安财经学院科研项目资助,凡未标注的研究成果,一律不得做为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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