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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8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校全体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在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为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5个

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40--50名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1.先进集体。2020年上半年疫情防控工作中,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单位人员广泛参与一线防控工作;认真组织贯彻上级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安排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人员到位,并取得良好效果;部门内部无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师生员工。

2.先进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能坚守工作岗位,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开展大量有效工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积极贡献;不畏艰险、挺身而出、冲锋在前、迎难而上;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贡献突出;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贡献。推荐人员应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倾斜。

三、申报名额

校属各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实际,可申报先进集体1个,推荐申报本部门先进个人1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各工作组牵头部门可申报本部门先进个人2-3名。

四、评选程序

1.填表。申报先进集体或个人认真填写《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或《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上报。各推荐单位对集体自荐材料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经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审议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联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工作组对上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联评,提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建议名单。

4.审议。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名单后予以公示。

5.审定。将对公示后的名单提交党委会审定后表彰奖励。

五、评选结果适用

学校将对获得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授予先进集体荣誉奖牌,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视同年终考核优秀。同时,参照年终考核优秀奖励标准予以集体和个人奖金奖励(注:若先进集体或个人年终考核为优秀,该集体或个人只按照年终考核优秀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推荐先进典型作为疫情防控阶段性总结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本单位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能力的有效抓手,予以高度重视,切实抓实抓好。

2.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推选先进典型,有则推荐、无则不报。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3.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抗疫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或《抗疫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要依据具体典型事迹形成先进事迹材料,于2020年12月30日(周三)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行政楼B座314室,联系人:吴泳桦 ,        联系电话:81556028);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以单位为文件名发送至党委校长办公室邮箱dzb@mail.xaufe.edu.cn


              西安财经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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