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西财大党发〔2022〕57号)内容,现将外国语学院2024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外国语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作为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张丽 杨宪平
成员:赵红霞 纪奕娜 潘宇峰 周芸 姚雪梅 马雪艳 叶艳萍 刘柳 崔蔚
职责:组织实施学院教师年度师德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年度师德考核对象为学校受聘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受聘“双肩挑”岗位的教师)。
三、年度考核内容、等次、方法
(一)考核内容。依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
(二)考核等次。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取整数)。
(三)考核方法。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西财大党发〔2022〕57号)《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年度师德考核表》考核内容,对教师个人师德考核打分、综合评议、确认等次。
四、考核程序
(一)学院发布2024年师德考核通知。
(二)受聘教师岗位的教职工,在年度总结中撰写师德表现情况。
(三)教师所在系部、办按照考核要求组织打分并提出建议等次,由各系部主任、科室负责人负责,成员须有党支部书记、系部办主任及教师代表,人数3-5名。
(四)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审议后,在学院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学院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等次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收到复核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出复核意见。
(五)无异议后,学院将师德考核结果报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学校党委会审定。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师德考核优秀是教师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年度考核应认定为基本合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年度考核应认定为不合格。
(二)公派出国留学、培训、讲学及参加学术交流6个月以上或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休假的教师,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年度师德考核可确定为合格;外派、借调、挂职锻炼的教师,由外派、借调、挂职单位出具年度工作鉴定,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年度师德考核等次;在试用期内的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并作为确定岗位的重要依据;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师由原单位提供评语,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师德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三)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为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教师师德考核工作。严格落实学院院长、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关师德考评标准,分数四舍五入后至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不得出现满分)。
(四)年度师德考核不得连续3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特别优秀的人员可以连续2年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不在岗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年度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六)每学期缺席教职工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2次(学校公务、病假除外),包括学校及学院组织的会议、学习、教研等集体活动,年度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一年累计缺席5次及以上(学校公务、病假除外),年度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系部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应由系部办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共同担任。
(八)各系部、办须在2025年1月2日前将《学院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上交学院综合办公室,公示结束后将其他材料统一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