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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24-12-27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工作安排,外国语学院对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组

组长:杨宪平 张丽

成员:赵红霞 纪奕娜 潘宇峰 周芸 姚雪梅 马雪艳 叶艳萍 刘柳 崔蔚

职责:学院考核工作组负责审议年度考核相关材料、考核初步结果及相关业绩认定。

二、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包括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含教师)、普通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含处科级干部、按考核办法规定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和试用期人员。

三、考核内容、等次、方法

考核内容、等次、方法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修订)》(西财大校发〔2022〕28 号)执行。

四、时间安排

(一)12月24日-12月27日:成立外国语学院2024年度考核工作组;制定外国语学院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审议后予以公布。

(二)12月28日-12月31日:教职工本人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

(三)1月1日-1月3日: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各系、办自行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开会考核,对被考核人年度履行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议拟定年度考核等次。各系部、办须在2025年1月3日前将《外国语学院普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上交学院综合办公室,公示结束后将其他材料统一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

(四)1月3日:学院考核工作组进行审议后,在学院公示。

(五)1月8日-1月9日:将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切实落实师德考核,师德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优秀前提为师德考核优秀。

(二)各系部、办考核小组由各系部主任、科室负责人负责,成员须有系部办主任、党支部书记及教师代表,人数3-5名。

(三)“学院突出重大贡献”(教学、科研等取得突破性成果或重大贡献)优秀名额由个人于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表,并附工作总结、支撑材料至各系部考核工作小组,经考核工作组评议后,提交学院考核工作组审定。

)年度考核坚持业绩和贡献导向,必须以岗位聘用协议为前提,坚持以岗位目标任务为依据,全面、真实、客观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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