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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转专业课程置换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10 浏览次数:

一: 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学院按转入专业的 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二: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一课程设置和转出专业中已经完成的大一课程,进行课程置换。(课程置换是用已修合格的课程置换人才培养方案中未修的课程。)

1: 如果两者课程名称,学分一致,则该课程有效,直接转入学生学籍档案。

2:如果两者课程名称和学分不一致,但课程属性相同,内容相似,学分相近,可以申请课程置换。(如日语专业转入英语专业,基础英语(1)(2)可用英语(二外)置换。)

三: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的转入专业大一课程,都属于需要补修的课程,要按照重修的要求办理。

四:学生如果上课时间与重修课上课时间冲突,也可选择自修,随下一级学生考试。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6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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